系 所 別

心理學系碩士班

招生名額

12

(臨床心理學組: 8名,應用心理學組:一般生 2名、在職生  2名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報名資格

一、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學士學位者。

二、以同等學力報考者,須符合教育部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。

筆試時間

考試科目

一、筆試時間:115204日(星期三)早上10:0011:30,地點於筆試前一週公布於系網頁。

二、各組專業科目如下:

甲組:臨床心理學組40%:臨床心理學(含發展心理學、性格心理學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變態心理學、臨床心理學)。

乙組:應用心理學組50%:請將下列審查資料上傳至招生系統(1)在校全部學業成績。(2)自傳(含個人之研究興趣、經歷及志向)及研究計畫(含研究動機、文獻探討及研究設計),讀書計劃,不得超過A4 20(標準 12點的字體)

    

甲組臨床心理學組60%11536日(星期五)濟世大樓八樓CS-816

乙組應用心理學組50%11527日(星期六)濟世大樓八樓CS-824

   

一、乙組考生第一階段書審成績佔全部成績50%

二、依筆試成績擇優錄取面試資格,面試名單於面試前一週公布於系網頁。臨床組考生面試時,需準備一頁A4的研究計畫構想書。

三、考生成績如未達標準,則酌減錄取名額。

四、選考組別科目應於報名時選定。

五、甲組修業年限含全時制實習一年。

六、甲組不接受轉入。

七、乙組有不足額錄取時,其餘額流用至甲組。

八、修讀應用心理學組不具有參加臨床心理師考照資格。

九、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

十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之,面試成績相同者,由出席委員投票,以得票較高者錄取。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臨床心理學組修業含臨床實習一年,非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,應補修大學部科目:1、心理與教育統計學(6學分)、性格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2、心理實驗法與實驗(6學分)及心理測驗(6學分)可擇一,認知心理學(3學分)及生理心理學(3學分)可擇一,二擇一科目的選修須經指導教授同意,但不列入研究所學分計算。

十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應用心理學組非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生,應補修心理學系大學部專業必修科目:1、心理及教育統計學(6學分)。

2、其他大學部必修課程,由指導教授與學生共同決定選修與否。

  

郭怡慧小姐

(07) 3121101分機  2194  8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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