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 所 別 |
心理學系碩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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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名額 |
12名 (臨床心理學組: 8名,應用心理學組:一般生 2名、在職生 2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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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格 |
一、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學士學位者。 二、以同等學力報考者,須符合教育部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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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時間 及 考試科目 |
一、筆試時間:115年2月04日(星期三)早上10:00〜11:30,地點於筆試前一週公布於系網頁。 二、各組專業科目如下: 甲組:臨床心理學組(40%):臨床心理學(含發展心理學、性格心理學、 變態心理學、臨床心理學)。 乙組:應用心理學組(50%):請將下列審查資料上傳至招生系統(1)在校全部學業成績。(2)自傳(含個人之研究興趣、經歷及志向)及研究計畫(含研究動機、文獻探討及研究設計),讀書計劃,不得超過A4 20頁(標準 12點的字體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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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 試 |
甲組臨床心理學組(60%):115年3月6日(星期五)濟世大樓八樓CS-816 乙組應用心理學組(50%):115年2月7日(星期六)濟世大樓八樓CS-8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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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 |
一、乙組考生第一階段書審成績佔全部成績50%。 二、依筆試成績擇優錄取面試資格,面試名單於面試前一週公布於系網頁。臨床組考生面試時,需準備一頁A4的研究計畫構想書。 三、考生成績如未達標準,則酌減錄取名額。 四、選考組別科目應於報名時選定。 五、甲組修業年限含全時制實習一年。 六、甲組不接受轉入。 七、乙組有不足額錄取時,其餘額流用至甲組。 八、修讀應用心理學組不具有參加臨床心理師考照資格。 九、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 十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之,面試成績相同者,由出席委員投票,以得票較高者錄取。 十一、 臨床心理學組修業含臨床實習一年,非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,應補修大學部科目:1、心理與教育統計學(6學分)、性格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。2、心理實驗法與實驗(6學分)及心理測驗(6學分)可擇一,認知心理學(3學分)及生理心理學(3學分)可擇一,二擇一科目的選修須經指導教授同意,但不列入研究所學分計算。 十二、 應用心理學組非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生,應補修心理學系大學部專業必修科目:1、心理及教育統計學(6學分)。 2、其他大學部必修課程,由指導教授與學生共同決定選修與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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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 絡人 及電話 |
(07) 3121101分機 2194轉 82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