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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組課程規劃

(1)本組必修學分有碩士論文6學分,心理學專題討論2學分,心理學研究方法3學分,人文社會科學學術倫理專題討論1學分,諮商心理學程必選修至少24學分,臨床實習12學分,合計至少48學分。
(2)諮商心理學組學生(不含預生)修業年限至少三年,含諮商實習一年。
(3)非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,應補修大學部科目,但修課學分不列入研究所學分計算:
1、必選修科目:心理與教育統計學(6學分)、性格心理學(3學分)、發展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
2、二擇科目:認知心理學(3學分)及生理心理學(3學分)可擇。二擇科目的選修須經指導教授同意。
(4)諮商心理學組課程:諮商心理學核心課程分七大領域,規定學分數如下:
1.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2.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3.諮商倫理與法規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4.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5.個案評估與心理衡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6.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,必選修至少3學分。
7.諮商兼職實習,必選修至少6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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