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資格條件:
(學經歷符合下列其中1 項並具備心理師證照)
(一)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。
(二)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
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。
(三)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二、工作項目:
(一)評估、輔導/諮商、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,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
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。
(二)針對特殊收容人(毒品、酒駕、高關懷、情緒適應障礙、自殺傾向、精神
病、老年、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)進行評估與治療。
(三)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、發展或研究。
(四)其他交辦事項。
三、月酬標準:
薪點328(新臺幣44,280 元)
四、工作地址:
臺南市歸仁區明德新村2 號。
五、錄取名額:
正取1 名,聘用期間自114 年1 月1 日起至114 年12 月31 日止。
備取1 名(儲備資格保留期間自公告錄取名單之日起兩個月)
六、報名方式:
郵寄報名(711206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2 號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114 年聘用心理師」
七、報名日期:
113 年12 月20 日(星期五)起至114 年1 月2 日(星期四)止,以郵戳為憑。
八、報名應繳驗文件:
如有短缺不予受理,考試當天請攜帶有相片之身分證件(身分證、駕照或健保卡),以利核對身分。繳交文件如有虛偽、不實等情事者,取消甄選資格,如經錄取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移送檢調單位辦理。)
(一)報名表1 份。
(二)自傳1 份。
(三)所具資格之證明文件(學、經歷證明、心理師證照)。(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)
九、甄選資格經審查合格者,參試名單於114 年1 月6 日前公告於本所網站。(面試時間及考試相關事宜,敬請於報名後自行參閱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,本所不另通知及函復,請務必主動查詢,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)
十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
114 年1 月9 日(星期四)(如有異動於公告名單時一併更正)於本所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。
十一、甄選方式:
採面試方式進行。(面試成績未達70 分者,不予錄取)
十二、榜示日期:
實際榜示日期視甄選小組會議決議,屆時公布於本所網站。
十三、錄取人員均以電話聯繫通知到職。
十四、報名表件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於本所網站下載使用
(網址:http:// www.tnd.moj.gov.tw)
十五、本所地址:臺南市歸仁區明德新村2 號;人事室電話:06-2782935 轉132,(上班時間為上午8 至12 時、下午1 時30 分至5 時30 分)
十六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而導致上述面試日期及地點更動,將公布於本所網站,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,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
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;如有補充事項,將公布於本所網站。